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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护渔队员的公告

时间: 2024-04-30 23:02 分类: 招考公告 来源: [转载]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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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护渔队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5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船舶驾驶证的可放宽年龄至5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湖区周边退捕渔民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武宁县巾口乡湖滨大道)。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注:如取得了船舶适任证书的请一并提供)。

3.审核:按照“边报名、边审核”同步的要求,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期一年一签,聘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结束的,表现优良者予以续聘。

四、工作具体内容及待遇

1.工作内容:协助风景区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巡查、法律宣传,及时发现、报告、制止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等行为。

2.待遇及福利:基本工资3000元/月,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另补贴500元/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含工伤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地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基本工资扣除;统一发放工作制服,办理餐卡;其他福利由区财政、区工会按照临聘人员待遇统一发放。

五、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解释。

2、咨询电话:18879280523(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