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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协调联络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时间: 2023-02-22 21:54 分类: 外区招考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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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协调联络处(以下简称协调联络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驾驶员。

二、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1、工作地点:庐山风景名胜区慧远路2号旅发委机关大楼

2、人数:招聘驾驶员1名。

3、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二个月,月薪为2300元(试用期内单位不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驾驶小轿车的驾驶员月薪2870元,单位交纳五险一金,其他补助参照协调联络处在岗聘用驾驶员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清白,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2、爱国敬业,作风优良,技术过硬,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壮,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25周岁以上(1998年1月31日以前出生),50周岁以内(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为C1型及以上,驾龄满三年。

7、本人在山上有固定住所的。

8、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5)有过重大交通事故的;(6)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驾驶技能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方式:(1)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ushan.gov.cn)发布;(2)庐山景区牯岭街公示栏张贴公告。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至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仅限5个工作日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按规定如实填写《驾驶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庐山风景名胜区慧远路2号庐山旅发委机关大楼220室。联系人:张嘉惟 电话:0792-8297688。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户口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④健康状况证明表;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市车管所出具的5年来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二)资格审查

2023年2月27日09:30—10:30在旅发委机关大楼3号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即时通知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参考资格。

(三)技能考试

1、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德、汽车常识、交通安全知识、驾驶技术、协调沟通能力等内容。

2、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庐山风景名胜区慧远路2号旅发委机关大楼。

(四)体检

1、根据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应聘人员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报考条件等。

(六)公示聘用

政审考察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协调联络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协调联络处负责解释。

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协调联络处

2023年2月16日

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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