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码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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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码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力量,深入推进镇区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择优录取。
二、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码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
2.要求:限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如有技术特长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四、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持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若为退伍军人)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备查)、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前往码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
报名地址:码头镇江州东路金城丽景北门往西50米
联系电话:0792-4889123
五、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内容,采用闭卷形式。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适岗能力。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务府公开网站及瑞昌云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资及待遇
1.基础工资3000元/月+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另绩效工资参照当年年度镇聘干部绩效工资标准;
2.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
3.享受工会福利;
4.食堂提供中餐;
5.提供制式服装。
七、其他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安排到岗工作。此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由码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点击下载:码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来源:瑞昌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