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关于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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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管理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交管大队警务辅助岗:男性10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2、年满18周岁-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身高不低于1.68米,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验,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07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2)线下审验资料原件: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07月25日至0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江西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3.审验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报名费:50元
5.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官网 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公众号;
(二)考录方式
招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按面试成绩及考察合格者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择优录取。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1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不满70分者则不予入闱,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相关情况会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出,请考生时刻关注职畅云公众号及职畅云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没有及时关注错过信息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考察
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进行考察,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两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2.试用期为贰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工资:保底2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另外享受加班补助、年终绩效及工会福利待遇,工作期间单位提供就餐、服装、装备等后勤保障。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 五、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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