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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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5名男性,5名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和认证;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出生),2018年9月30日以前进入我省各级法院担任书记员,且至今仍在书记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6.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中取得学历和户籍的时间应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录程序
为提升工作效率,本次招聘依据2022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目前正在进行中)最终综合成绩进行招录。
(一)招录范围
参加了2022年全省统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考了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濂溪区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法院、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柴桑区人民法院5家城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入围且参加了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为省统招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
(二)按照岗位性别要求,分别按照省统招聘用制书记员笔试、速录和面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由濂溪区法院进行综合全面考核,考生与我院进行双向选择,直至招满为止。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与双向选择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须在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范围。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个人征信问题,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公示和培训
根据考核得分、体检、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员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由政治部、纪检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任前谈话。
(五)签订合同
我院与濂溪区城投下属众畅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区众畅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与省聘书记员一致),派遣到我院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在本条第一款人员中按总分顺序递补。
三、待遇福利
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制服、餐费等费用参照省聘书记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事宜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6月2日上午11:30 前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92-8253596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
来源: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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