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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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瑞昌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
2.数量:7名
3.要求: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0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2023年4月12日17: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瑞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506室报名。(详细地址:瑞昌市赤乌中路5号;联系电话:0792-4229271),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五、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适岗能力。
2.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选并予以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津贴、年终考评奖金等,年人均收入48000左右(含养老保险)。
2.单位食堂工作日提供早餐和中餐。
3.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为工作人员提供制式服装。
七、其它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安排到岗工作,此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本次招聘工作由瑞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瑞昌城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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